图书阅览室阅览、借书制度

作者:时间:2011-03-23来源:苏州市带城实验小学校 点击:

1、阅览室要保持安静,不得大声喧闹。

2、书阅毕,放还原处,不得将书带出阅览室。

3、爱护公物,保持室内整洁,不随便搬动桌椅,离开时把桌椅摆放整齐。

4、节约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,借书证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或涂改,如有违反,没收借书证,取消借书资格,确认遗失,及时补发。

5、阅览图书必须爱护。阅读图书、报刊等时不准乱写乱画,不准剪贴,如有损坏、乱涂或遗失图书,要加若干倍价格赔偿并停止借书若干天。

6、借书每人每次以一本为限,时间最长为两星期,逾期不还取消借书资格。

7、借书时,要检查一下图书是否完好。如有损坏,要和管理员讲明,并主动修补好。

8、借还图书,要排好队,依次序借还。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