沧小东校区心理咨询工作考核制度
为了加强咨询室对心理咨询人员的管理,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整体素质,特制定心理咨询人员考核制度。
一、考核办法:
1、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,按德、能、勤、绩四块内容对心理咨询人员进行考核。
2、 考核对象: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健康辅导员
3、 具体考核办法:由咨询室设立考评小组,对心理咨询人员进行考评
二、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:
德:满分20分
1、助人精神:直接或间接帮助来访者解决心理困扰;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
2、奉献精神:以身为心理咨询员为荣,对心理咨询工作有极高的兴趣;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10分,满分为10分。
3、工作态度:踏实肯干、积极主动;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
能:满分15分
1、心理咨询师培训后考核效果: 85分以上评定为5分;75~85分评定为4分;60~75分评定为3分;60分以下评定为1分。
2、沟通能力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10分,满分为10分。
勤:满分30分
1、会议、培训和活动出席情况:每次必到评定为10分;请假次数不超过3次评定为6—9分;请假次数为3—5次,评定为3—5分;无故缺席1次,评定为2分;无故缺席2次,评定为1分。
2、协助咨询室发放心理健康教育资料情况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
3、及时做好咨询记录和档案管理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10分,满分为10分。
4、将咨询室关于心理健康的一些活动及时通知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
注:(1)会议、培训和活动中累计3次无故缺席将直接取消评选优秀心理咨询人员资格
(2) 出现4次资料没有及时上交直接取消评选优秀心理咨询人员资格
绩:满分40分
1、心理活动的组织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
2、咨询记录完成情况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15分,满分为15分。
3、档案管理实际操作的完成情况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10分,满分为10分。
4、对咨询室心理健康教育做出特殊贡献情况(包括提出宝贵意见等):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—5分,满分为5分。